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拟对在2019年度全市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个人进行表彰。为做好优秀个人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工作优秀个人条件

(一)积极投身于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工作,在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提供项目服务或谋划重大项目,以及推动园区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的优秀个人应是项目建设单位或服务于项目建设和园区发展工作的基层一线人员;各县区推荐的园区发展工作优秀个人重点面向开发区工作人员。

(三)遵纪守法,无违反评优的有关政策规定。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优秀个人奖励审核表》中规定的事项进行认真填写(拟授何种奖励一栏,请按照分配的名额分别填写“2019年度项目建设工作优秀个人”、“2019年度园区发展工作优秀个人”),审批表一式四份。各单位推荐的优秀个人候选人经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向社会公示。

三、上报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27日上午下班前,将推荐的优秀个人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单位、现任职务)报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全市优秀个人奖励审核表》(电子版从市发改委官网上下载)报市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郭振国、姬雯    联系电话:5558803、5555251

传 真:5558801         电子邮箱:bzfgwzdb@163.com

 

附件:1.2019年度项目建设工作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2.2019年度园区发展工作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3.全市优秀个人奖励审核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