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亳州经开区经贸发展局、财政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发展促进局、财政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计划的通知》(皖发改皖北〔2020〕103号)和《安徽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8〕285号)精神,现将2020年我市皖北贴息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项目,扶持生物医药、食品和农产品生产加工、轻纺鞋服等主导产业。结合国家和省市新冠疫情防控部署要求,重点扶持应急医疗救治设施、传染病防治、医疗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灾害防治、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优先支持开发区内和没有享受过皖北贴息资金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亳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成立 1 年以上,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

 

    3.近3 年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县级以上相关监管部门处理处罚。

 

    4.企业在当地具有经济效益较好,税收贡献显著、带动就业作用明显。

 

    5.2020年度未申报享受其他贴息资金。

 

    6.已连续2年享受贴息资金的企业不得继续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高于1亿元、不少于1000万元。

 

    2.项目贷款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资金和贷款已落实到位,并正在实施或不早于2019年度实施完工的;2019年无建设进度或当年建设投资低于300万元,以及2020年开工项目不得申报。

 

    3.项目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建设期限不超过3年,基本建设程序完整,已落实核准或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各项手续。 

 

    4.贴息期限为2019年2月21日-2020年2月20日。

 

三、申报材料

 

(一)主管部门上报材料

 

1.属地发展改革(经贸)、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文件。上报文件须附以下材料作为附件:

 

1.2020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表式见附件1)。

 

2.2020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表式见附件2)。

 

3.申报项目审查意见书(各申报项目单独出具,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负责人和具办人员签字,格式见附件3)。

 

4.公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证明资料(向各有关企业发布的项目申报通知、公告等)。 

 

(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1.符合编制大纲(见附件4)要求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文本。

 

2.贷款合同、进账单及付息凭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材料(格式见编制大纲附件1)。

 

3.项目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节能审查、施工许可等批复文件。

 

4.工程招投标资料、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合同,新近竣工验收项目提供工程验收资料(验收报告)。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项目财务审计报告,有效工程款(含设备采购款)支付发票、银行转账支付凭证等(以表格形式列出清单),其他相关财务资料。

 

6.相关监管部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出具的企业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处罚的证明。

 

7.企业2019年上交税收、提供就业和社保情况等(税务、人社部门出具)。

 

8.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9.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等其他材料。 

 

以上主管部门和项目企业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pdf格式,相关表格还需提供excel版),现场核查时须提供合同、票据、支付凭证等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 

 

四、申报个数

 

涡阳县、蒙城县和利辛县上报项目不超过4个,谯城区和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不超过5个,亳州经开区不超过6个。

 

五、申报程序

 

(一)发布项目申报信息。市、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及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财政部门通过网站、通知、公告等形式,发布贴息资金申报信息,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时限要求等。

 

(二)企业属地申报。符合条件企业按照申报项目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向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资金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资料原件等申报材料。 

 

(三)属地初审与遴选上报。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财政部门对企业提交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联合组织现场实地考察,核实贷款情况,遴选出上报项目,并逐个出具申报项目审查意见书。

 

(四)市级核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对各地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有关市级银行审核项目实际发生贷款和利息情况,开展现场考察,提出考察意见。

 

(五)专家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项目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提出专家评审意见。

 

(六)拟支持项目确定和公示。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根据项目资料审查情况、银行审核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根据贴息期实际发生利息确定贴息资金额度,每个项目原则上不高于60万元、不低于20万元,且不高于贴息期实际利息),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七)市政府审定和资金计划下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将公示无异议拟支持项目和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根据研究意见下达项目资金计划。

 

六、有关要求

 

(一)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各属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把关,择优上报。各属地发改(经贸)、财政部门应切实履行把关责任,严禁因违法违规受到部门处罚的企业申报。要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在申报资料审查阶段,要认真核对申报资料原件,重点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在现场核查环节,要认真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进度,项目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在贷款情况及利息核实方面,要认真核对实际发生贷款和利息,确保贷款利息真实并属于有效期间(2019年2月21日-2020年2月20日发生利息)。要严格审查相关合同、票证和其他财务资料,严禁贷款用于非固定资产投资行为。要实事求是出具项目审查意见,择优遴选上报项目。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一是落实企业责任。项目申报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企业法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材料造假、骗取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和企业法律责任。二是落实主管部门责任。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亳州经开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发改、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负责,上报项目相关材料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办人员签字,因把关不严、上报虚假项目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和法律责任。

 

各单位务于7月15日前,将本地区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各1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姬  雯,电话:5555251

 

电子邮箱:bzfgwdqk@163.com

 

市财政局:马凡凡,电话:5110501

 

电子邮箱:bzczjj@163.com

 

 

 

附件: 1.亳州市2020年省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财政贴息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亳州市2020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资金申报项目财政涉企系统信息汇总表

 

3.申报项目审查意见书格式

 

4.亳州市2020年省加快皖北地区经济发展财政贴息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亳州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