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亳州高新区、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0年省政府“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更好服务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进一步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依据《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亳政办秘〔2016〕196号)和《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亳科〔2018〕69号),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实施细则》(亳政办秘〔2016〕196号)和《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办法》(亳科〔2018〕69号)相关条件要求的法人单位。
二、有关事项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和众创空间备案有效期为两年(以备案文件为依据),两年以后须重新申请备案。
2.申请备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众创空间的机构,按要求如实填写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见附件1)、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见附件2)和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3.各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2020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实地核查、择优推荐、填报《推荐表》(见附件3)。
4.在申报、审核和核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单位和人员,市科技局将取消其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5.请各科技管理部门于8月17日前将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材料(推荐函及推荐表、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寄(送)至市科技局。
三、联系方式
工作咨询:市科技局创新科,孙健 5606928
材料寄送:亳州市谯城区希夷大道455号政务服务中心1016室
电子版发送:112120363@qq.com
附件:1.亳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报书
2.亳州市众创空间备案申报书
3.2020年申报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