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0年度

亳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亳州市地方标准体系,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令第26号)、《亳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批准铜陵等7市制定地方标准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19〕305号)要求,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0年度亳州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产品及产品检验方法标准不予制定地方标准。

二、申报要求

(一)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申报时间为10月10日-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适时下达急需计划项目。

 

(二)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为项目归口单位,负责组织标准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各归口单位需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

 

(三)申报材料需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包括:

1.亳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

2.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3.亳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4.亳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2);

5.亳州市地方标准申报、起草及宣贯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

6.申报的亳州市地方标准草案框架(文本写到二级目录);

7.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应提供该产品的获批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标准名称应与获批产品相同;

8.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一)请按照申报范围报送项目选题,超出申报范围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项目均应由归口单位盖章,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三)各归口单位应择优遴选项目牵头单位,广泛吸收业内有影响力的单位参与起草工作。各归口单位之间应提前做好沟通协调,避免项目交叉重复。

(四)《亳州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函》应由归口单位提供,需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近三年来组织申报并已发布的地方标准的宣贯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并列举经典案例;二是此次申报项目的宣贯实施方案。申请函内容应详实、完整,两部分内容缺一不可,否则材料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朝颖 赵永敏       

联系电话:0558-5626729 电子邮件:ahbzbzhk@163.com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南部新区杜仲路679号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邮编:236800

 

附件:1.亳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汇总表

2.亳州市地方标准计划项目任务书

3.亳州市地方标准申报、起草及宣贯情况登记表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