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人社秘〔2021〕49号
关于开展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创业办,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区创业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树立创业先进典型,推动“亳州老乡 请您回家”助您创业工作向纵深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参加评选人员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乐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创业,勇于创新。
(二)参加评选的人员须在法定就业年龄内;2016年6月以后返回亳州成功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人员。
(三)创办的项目或企业规模较大、影响较好,并稳定经营。属一产类的,需带动就业5人以上;属二、三产类的,需带动就业20人以上,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万元。
(四)经营的企业能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吸纳劳动力作用明显;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能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近2年无重大工伤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诚信不良记录。
(五)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精神和良好的个人品德,社会形象较好,享有较高声誉,创业事迹具有典型性和可示范性。
(六)已入选第一、二、三、四届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的,不得再申报。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本次评选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10名,每人奖励1万元。
三、评选步骤
(一)发布公告。市人社局下发申报通知,公开评选条件,各县区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者积极申报。
(二)推荐人选。各县区创业办各推荐5-8名,高新区、亳芜产业园创业部门推荐2-5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可主动向当地创业部门报名。
(三)评审投票。市人社局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推荐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评选资格。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评审环节。评审环节由评审会评审和公众评审两种方式组成。
1.评审会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候选人20名,得票情况70%的比例记入总分。
2.公众评审。将20名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候选人创业事迹通过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期间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同时在“创业亳州”公众号开通投票通道,组织社会公众进行投票评审,得票情况按照30%的比例记入总分。市人社局将通过限制IP投票时间和次数等技术手段,严控网络刷票和作弊行为。
(四)确定人选。根据评审会评审和公众评审投票情况,确定10名正式人选,并授予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荣誉称号。
(五)事迹宣讲。开展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成功经验分享会,组织创业典型进校园、进园区、进企业,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分享成长经历和创业历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深入挖掘返乡创业人物典型,要充分利用评选活动,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返乡创业政策,宣传返乡创业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尊重创业、崇尚创业的氛围。
(二)严格评审、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评选。对于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强化沟通、及时推送。申报人需填报《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申报书》,并附获奖情况及证明资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用白色铜纸板),报送至各县区或市直相关部门。
各县区创业办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按照推荐数量要求在11月4日之前报送至市人社局,《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申报书》一式两份,《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需按推荐顺序填写并加盖公章。
相关表格在“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人:赵夏利5558181,邮箱:bzcyb5558181@163.com。
附件:1.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申报书
2.第五届亳州市优秀返乡创业人才申报汇总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