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皖卫人发〔2019〕153号)和2020年评审工作通知(皖卫人秘〔2020〕280号)要求,2020年申报参加卫生系列副高评审的人员在申报系统内录入个人申报材料后,通过申报系统随机抽取相应病案或原始资料提交评审。所有申报人员必须按照公布的住院号和专题所附原始资料号提交评审材料,不得更换。

现将2020年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抽取结果公布附后(具体内容见附件)。请各县区、委属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告知申报人员并做好申报材料收集和报送,并在11月30日上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抽取的名单及内容

 

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亳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2020年11月25日